第一条 商会名称《沈阳市温州商会》。Sheng Yang wen Zhou chamber of commerce(SWCOC) 第二条 商会是在沈阳市中小企业局(以下简称“中小局”)和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温州籍在沈阳的工商业和个体经营户依法自愿组织成的群众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工作方针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