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地方标准的管理,规范制定程序,提高标准质量,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辽宁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